《关于办理内幕交易、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将成交额250万元以上、获利75万元以上等情形认定为内幕交易、泄露内幕信息罪“情节特别严重”的标准,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也应当遵循相同的标准。
2020-12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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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审理,认定公诉人提交的证据能够相互印证,予以确认。综合考虑全案犯罪事实、情节,对朱某A处以相应刑罚。2017年7月28日,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被告人朱某A有期徒刑十一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76万元,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。
2020-12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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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财委托协议虽然无效,但张某B与刘某A关于收益分配比例的约定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法院可参照该比例对盈余予以分配。
2020-03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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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美国,任何内幕知情人均可以向美国证交会举报,查实后可以获得10%至30%罚金作为奖金。通过内幕交易的“违法所得”或“避免损失”,将处以3倍的罚款。只要进行了内幕交易,无论是否获利,均可处以最高达250万美元的罚款。
2015-11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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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监管疏漏缺失,为了逐利而不惜铤而走险的人不在少数。因一念之差卷入内幕交易等利益纠葛,也许短期内暂时不被察觉,但 "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 ",内幕交易行为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,内幕交易者的人生也会因此留下不可磨灭的污点。
2015-11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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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家上市公司近30位高管及家属在停牌前半年内,频繁买卖各自或对方公司股票。仅从复牌后连续6个交易日涨停来看,尚未卖出股票的高管收益超过70%。尽管南北车高管均宣称,购买股票纯属“个人投资行为”,但高管“套利”行为事关股民利益,监管部门、上市公司需彻查给...
2015-01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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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2日,备受关注的李旭利老鼠仓案在经过了一波三折之后,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庭审中,李旭利当庭翻供,其并不承认直接通过下指令买卖股票,也否认逃匿说。李旭利还表示,因为种种误会,失去了自首的机会。他的律师也在为其做无罪辩护。
2012-06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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